1.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参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4-6幅)。作品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等适当调整,但不接收改变原始场景的作品。征集内容围绕独特的自然生态之美、多彩人文之韵,以历史文化、景区景点、地域风貌、民族民俗、美食特产、城市景观、文旅产业融合、文旅新业态等文化旅游核心资源为主,呈现具有特色的“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
3.作品必须取材于绩溪县行政区划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拍摄时间应为2022年1月1日以后。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官网、绩溪县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公布入展名单。
5.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在媒体上通报。
9.该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0.谢绝省级及以上摄影赛获奖过的作品参赛。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