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城”摄影大赛
作者: “法治宣城”摄影大赛主办方 文章来源:“法治宣城”摄影大赛主办方 点击数: 3471 更新时间:2016/3/21 15:08:20

“法治宣城”摄影大赛


"i法治宣城“摄影大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

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联

二、承办单位

省摄影家协会、市摄影家协会、宣城摄影网

三、活动主题

围绕“法治宣城”这一主题定位,真实反映我市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在“法治宣城”建设进程中,积极参与和助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点点滴滴;真实反映政法战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画面;真实反映各级各部门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鲜活事迹;真实反映当前我市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状态。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60名(奖金各300元)

五、活动细则

(一)征稿时间

2016年元月1日至415日。

(二)投稿地址

本次摄影大赛由宣城摄影网负责推介参赛作品,2016年元月1日起在宣城摄影网指定的“法治宣城”摄影大赛专版上发帖征稿。投稿网址:http://bbs.xcfoto.com

(三)有关事项

1、全省各地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2、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以每组4-6副为宜;

3、参赛作品一律提交电子档,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选,作品必须提供原片。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对照片进行不符合自然规律的加工(具体要求详见征稿启示);

4、本次摄影大赛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始作品;

5、本次摄影大赛主办、协办、承办和支持单位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举办展览、出版图书、网络传播、相关宣传及有关场所公益性使用,不再另付稿酬。版权属于作者,如需作产品包装、商标注册等商业用途,稿酬与作者另行商议;

6、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7、凡参赛作品视为作者已确认同意并遵守本次摄影大赛的各项规则;

8、评委作品不参与评等次奖,可作优秀奖展出,同一作者作品只能获得一个等次奖;

9、本次摄影大赛获奖及入选作品将汇编成册。

六、组织保障

(一)成立“法治宣城”摄影大赛组委会

  任:张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主任:田扬畅(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钱明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谢效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家国(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华祥林(市司法局局长)

        徐艾平(市文联主席)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董家国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晓红(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任副主任,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政治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职责分工

市委政法委负责本次摄影大赛的统筹组织协调;市文联、市摄影家协会、宣城摄影网负责发布摄影大赛征稿启示和参赛作品征集,作品评选与颁奖由主承办方共同负责。


 
版权所有:绩溪文联网 网站备案许可证:皖ICP备13000040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0563-8153973   0563-8153973
联系地址:龙川大道28号行政办公中心C404室 邮编: 245300 投稿邮箱:jixiwenlian@126.com 代理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