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文联2015年预算及编制情况说明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1590 更新时间:2015/2/10 15:16:38

一、县文联主要职责

  根据《绩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20101225日绩溪县文联第一次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规定,绩溪县文联主要职责是:

1、团结全县文艺工作者,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致力于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充分发挥文学艺术团结人民、鼓舞人民、教育人民的作用,为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奋斗。

2、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借鉴和吸收世界优秀文化;对各类优秀创作和表演或其他文艺成果,给予表扬和鼓励。  

3、鼓励和支持文学艺术家和广大文艺工作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学习,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加强艺术实践,交流创作经验,不断提高文学艺术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

4、积极发现和培养新人,不断扩大文艺队伍,特别要重视扶植新生力量,加强对青年文艺工作者的辅导工作。

5、绩溪县文联对所辖各文学艺术团体负有联络、协调、服务和指导的责任。加强文艺界的团结,努力为我县广大文艺工作者营造一个团结、安定、民主、和谐、改革创新的良好环境;加强与县内外文艺界和各种文艺团体的交流,增进与县内外文学艺术家的友谊。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概况

  县文联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中在职编制3人,实有4人。县文联主席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不占文联编制。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作为文联的重要任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县,增强文化创造活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自觉地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坚守艺术理想和艺术良知,主动承担起弘扬先进文化、引领社会文明风尚的时代责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坚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着眼于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文艺人才培育工程。继续实施精品战略,丰富艺术门类作品的创作、展示和大赛活动,积极打造流动文化服务平台,有力推进我县文化建设,宣传绩溪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文艺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我县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县文联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9.7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8.17万元,占94.6%;住房保障支出1.6万元,占5.4%


附件: 1.绩溪县文联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绩溪县文联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

        3.绩溪县文联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4.绩溪县文联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5.绩溪县文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6.绩溪县文联“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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